【人社资讯】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人社部门要做这些事!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一起来看,人社部门要做哪些事——

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

总体要求和政策取向

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

  今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全年控制在5.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进出口保稳提质,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并留有适当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能源局、国家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重大政策取向和要求

  要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强化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增强有效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就业优先政策要提质加力。政策发力适当靠前,及时动用储备政策工具,确保经济平稳运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

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提升积极的财政政策效能

  今年赤字率拟按2.8%左右安排、比去年有所下调,有利于增强财政可持续性。预计今年财政收入继续增长,加之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依法上缴近年结存的利润、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规模比去年扩大2万亿元以上,可用财力明显增加。新增财力要下沉基层,主要用于落实助企纾困、稳就业保民生政策,促进消费、扩大需求。今年安排中央本级支出增长3.9%,其中中央部门支出继续负增长。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增加约1.5万亿元、规模近9.8万亿元,增长18%、为多年来最大增幅。中央财政将更多资金纳入直达范围,省级财政也要加大对市县的支持,务必使基层落实惠企利民政策更有能力、更有动力。

(财政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国家烟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大力拓宽就业渠道,注重通过稳市场主体来稳就业,增强创业带动就业作用。财税、金融等政策都要围绕就业优先实施,加大对企业稳岗扩岗的支持力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各类专项促就业政策要强化优化,对就业创业的不合理限制要坚决清理取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年内持续推进)

  各地都要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年内持续推进)

着力稳市场主体保就业,

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

落实落细稳就业举措

  延续执行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等阶段性稳就业政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4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明显提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牵头,4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今年高校毕业生超过1000万人,要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政策支持和不断线服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和就业保障,促进农民工就业,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退役军人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加强灵活就业服务,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开展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大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着力解决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增强公共就业服务针对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年内持续推进)

  继续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共建共享一批公共实训基地。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使用10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稳岗和培训,加快培养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急需人才,让更多劳动者掌握一技之长、让三百六十行行行人才辈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牵头,4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

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

  着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在资金、人才、孵化平台搭建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

推动消费持续恢复

  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升消费能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

  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部、国家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大力抓好农业生产,

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支持脱贫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加强劳务协作、职业技能培训,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

(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扎实稳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强化农民工工资拖欠治理,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一定要让广大农民有更多务工增收的渠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依据常住人口规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加强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在职培训与待遇保障。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减负工作。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办好特殊教育、继续教育、专门教育,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质量。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完善产教融合办学体制,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分类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支持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高校招生继续加大对中西部和农村地区倾斜力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发展在线教育。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我国有2.9亿在校学生,要坚持把教育这个关乎千家万户和中华民族未来的大事办好。

(教育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国家疾控局、银保监会、全国妇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牵头,年内持续推进)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健全疾病预防控制网络,促进医防协同,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提高重大疫情监测预警、流调溯源和应急处置能力。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国家移民局、中国民航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规范医疗机构收费和服务,继续帮扶因疫情遇困的医疗机构,补齐妇幼儿科、精神卫生、老年医学等服务短板。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坚持中西医并重,加大中医药振兴发展支持力度,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

(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医保局、国家林草局、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待遇保障与激励政策。持续推进分级诊疗和优化就医秩序,加快建设国家、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市县延伸,提升基层防病治病能力,使群众就近得到更好医疗卫生服务。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加强社会保障和服务

  稳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年内持续推进)

  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牵头,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继续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银保监会牵头,4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加快推进工伤和失业保险省级统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城乡养老服务供给,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洁、康复护理等服务,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鼓励发展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创新发展老年教育,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银保监会、国家中医药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全国老龄办、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多渠道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商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微信号:rsbzwwx)

凡本网注明“作者:中传文荟、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的所有作品,均为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本网新闻资讯无需授权即可转载,并注明“来源: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凡本网注明“作者:XXX(非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的作品,由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自媒体用户创建或转载自其它媒体,创建和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文化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立场,也不对其真实性和版权来源负责。如发现本网文章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删除,联系邮箱:contact@tcpc.org.cn
0
分享海报
显示验证码
没有账号?注册  忘记密码?

社交账号快速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