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分支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国家“十五五”规划前瞻布局,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依据《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课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启动202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紧扣“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当代文化创新发展”宗旨,聚焦文化强国、教育现代化、乡村振兴、文化数字化等国家战略需求,着力构建覆盖全人群、全学段、全职业、全场景的传统文化研究与实践体系。本年度课题重点支持具有前瞻性、实用性、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尤其鼓励产出标准规范、操作指南、课程资源、政策建议等可转化、可推广的应用型成果,为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提供智力支撑。
二、课题类别与资助方式
根据《办法》规定,本会课题分为规划课题、专项课题和实践课题三类:
1.规划课题:聚焦文化领域影响力大、涉及面广的重大理论或现实问题,由课题主持人自筹经费。
2.专项课题:本会分支机构围绕特定领域或紧迫任务设立,由本会提供资助,资助额度根据课题内容、预期成果及预算合理性综合评定。
3. 实践课题:面向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传统文化爱好者、个体工商户等长期从事传统文化实践的个人,重点支持技艺复原、口述史整理、社区教育、文化产品开发、数字档案建设等实操性项目。此类课题不要求专业技术职称,成果形式可为教学视频、展演记录、工艺作品、培训方案、文化IP设计等。经费原则上自筹,优秀成果可申请本会成果转化支持。
2026年度优先支持《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2026年度申报课题指南》(附件1)所列研究方向,未列入指南但符合本会宗旨、具有重大创新价值的选题,亦可按“滚动申报、分批评审”机制提交。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 身份要求:课题主持人须为本会个人会员;以会员单位名义申报的,须经所在单位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非会员单位申报须经本会常务理事会特别审批。
2. 资质要求:
规划课题、专项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者须由两名副高级以上专家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实践课题主持人不要求职称,但须提供以下任一证明材料:
(1)县级以上非遗传承人认定证书;
(2)近三年参与传统文化相关项目的成果证明;
(3)两名本会理事或专家的实名推荐信;
(4)地方文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街道/乡镇政府出具的从业或实践证明;
(5)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与传统文化相关),并附代表性实践成果说明。
3. 能力要求:具备卓越的组织协调能力,能有效整合资源、保障课题顺利实施。
4. 限项要求:课题主持人同期只能主持一项本会课题;未完成已立项课题者不得申报新课题。
鼓励联合申报:本会倡导“政—行—企—校—社”多元主体协同,尤其欢迎高校、职业院校、非遗保护机构、基层文化单位、文化企业与一线实践者(如非遗传承人、社区工作者)组成研究共同体联合申报。
四、 研究周期与成果要求
1. 研究周期一般为1–3年,原则上不少于1年、不超过3年。
2. 所有课题须遵守学术规范,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3. 成果必须包含至少一项应用型产出,如:
- 岗位能力标准、培训规范、评价工具;
- 课程体系、教学资源包、校本教材;
- 政策建议报告、行业指南、操作手册;
- 数字平台原型、文化产品设计方案、社区实践案例集;
- 工艺复原报告、口述史文本、教学视频、展览方案、非遗数字档案等。
4. 成果发表时须标注:“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立项课题(课题批准编号)”。成果发表时须标注:“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立项课题(课题批准编号)”。
5. 规划课题和实践课题由主持人自筹经费;专项课题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实报实销,须提交详细预算及使用说明。
五、 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1. 材料提交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课题申请书》(附件2),按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后,再次扫码将填写后的申请书扫描件和相关附件上传。

2. 截止时间
2026年度内均可申报。
3. 评审流程
秘书处初审 → 专家评审小组分类评审(学术型侧重理论创新,实践型侧重传承实效) → 智库专家工作委员会审议 → 立项公示。
六、管理与监督
课题实行全过程管理,中期检查(研究周期≥2年者)、结项鉴定均按《办法》执行。
严禁擅自变更课题主持人、名称、研究内容或延期未报批。违规者将不予结项,情节严重者予以撤项并公告,主持人三年内不得再申报。
结项成果将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四个等级,优秀成果优先推荐出版、报送政策部门或纳入本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人才培养工程人才库。
七、联系方式
扫描二维码后选择联系发布者。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