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家风馆行业的规范化发展,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已正式批准立项《新时代社区家风馆建设与服务规范》《新时代社区家风馆评价规范》团体标准。
为切实做好上述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提升标准的实用性和影响力,保证标准制定的适用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时代社区家风馆建设与服务规范》《新时代社区家风馆评价规范》团体标准起草单位(起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起草标准意义
(一)落实国家关于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要求,规范文化行业关于家风馆系列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提升参编单位在家风馆建设、服务与评价等方面的知名度,赋能开展相关工作;
(三)增加参编单位在行业的竞争力,树立行业标杆;
(四)为参加招投标工作提供依据;
(五)为家风馆行业建设服务与应用提供实践场所;
(六)为《新时代社区家风馆建设与服务规范》《新时代社区家风馆评价规范》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提供补充;
(七)助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行业的规范化发展;
二、起草单位及起草人资格条件
(一)起草单位应具有行业代表性及较高的规范经营水平,重视标准化工作;
(二)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的经营性、安全性和质量性等事故;
(三)自愿承担标准化工作所需的费用、技术和人力支持;
(四)标准起草人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并能够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
三、起草单位及起草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与标准起草工作,成为标准起草组成员,并在标准文本前言中体现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姓名;
(二)本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修订时,享有优先参与权;
(三)优先参与依据本标准开展的项目招投标工作。
四、起草单位及起草人承担义务
(一)积极配合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组织的标准制订工作流程,按时完成标准起草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在标准起草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客观、科学。
五、申报要求
团体标准起草等有关工作,由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拟申请参与标准起草的单位,请填写《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扫描二维码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6年1月20日前,再次扫描二维码并上传。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周 彦 13121105397
张祥国 18098551540
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2025 年11 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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