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委员会、理事单位、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坚定文化自信,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讲话精神,积极响应党和国家“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文化振兴目标。经我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在舞台艺术(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小型剧目和作品)、美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训、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等五个领域,面向各委员会、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开展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资助项目申报指南(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五)转发给你们。

望各委员会、理事单位、会员单位根据申报要求和程序认真落实,严格把关,把申报工作落到实处。

申报时间:本项目从2023年5月16日起开始申报,至6月10日截止申报。

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将申报材料报送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秘书处,统一按要求填写《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

(二)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自申请截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申报项目的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予受理并通知项目申报主体。届时我会秘书处根据具体情况将审核信息反馈给各申报单位。

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

2023年5月16日

附件:

1、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舞台艺术创作

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2、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美术创作

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3、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传播交流推广

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4、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艺术人才培训

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5、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

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凡本网注明“作者:中传文荟、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的所有作品,均为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本网新闻资讯无需授权即可转载,并注明“来源: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凡本网注明“作者:XXX(非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的作品,由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自媒体用户创建或转载自其它媒体,创建和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文化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立场,也不对其真实性和版权来源负责。如发现本网文章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删除,联系邮箱:contact@tcpc.org.cn
0
分享海报
显示验证码
没有账号?注册  忘记密码?

社交账号快速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