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传统文化人才服务的规范化发展,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已正式批准立项了《传统文化人才库建设与管理指南》、《传统文化从业人员能力水平评价》、《成人及青少年传统文化综合素质水平评价》、《传统文化研学教育培训服务指南》等四项团体标准。
为切实做好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提升标准的实用性和影响力,保证标准制定的适用性,现公开征集上述四项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起草标准意义
(一)落实国家关于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要求,规范文化行业关于传统文化人才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提升参编单位在传统文化人才服务与评价等方面的知名度,赋能开展相关工作;
(三)增加参编单位在行业的竞争力,树立行业标杆;
(四)为参加招投标工作提供依据;
(五)为传统文化人才服务与应用提供实践场所;
(六)为填补传统文化人才培养体系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提供补充;
(七)助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行业的规范化发展。
二、起草单位及起草人资格条件
(一)起草单位需为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副会长单位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人才培养工程服务机构;
(二)起草单位应具有行业代表性及较高的规范经营水平,重视标准化工作;
(三)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的经营性、安全性和质量性等事故;
(四)自愿承担标准化工作所需的费用、技术和人力支持;
(五)标准起草人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并能够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
三、起草单位及起草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与标准起草工作,成为标准起草组成员,并在标准文本前言中体现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姓名;
(二)本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修订时,享有优先参与权;
(三)优先参与依据本标准开展的项目招投标工作。
四、起草单位及起草人承担义务
(一)积极配合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组织的标准制订工作流程,按时完成标准起草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在标准起草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客观、科学。
五、申报要求
团体标准起草等有关工作,由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拟申请参与标准起草的单位,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并填写《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于2026年3月31日前,再次扫描二维码并上传相关文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江凌 18513607758
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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