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委员会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针对社会团体组织发展的指导意见,根据文化部《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根据文旅部关于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成立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委员会(简称中传会考级委),负责监督指导考级工作的政治方向、原则、宗旨及考级工作的总体部署、协调、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社会艺术水平考级项目。

  中传会考级委是总会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人才培养工程的前沿阵地。在总会领导下,积极配合文化部关于简政放权、行业自律的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打造中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测评体系。委员会由各艺术专业的教授和专家组成,本着普及社会艺术教育,提高国民艺术文化素养,加强社会文化艺术建设的宗旨,为各类艺术学习者提供公正、权威的考评鉴定提供有效的保证。

  中传会考级委主要职能是依照《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国务院第31号令)和国家工商总局和国标委共同颁发的四大标准:

  (GB/T36722-2018)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备案

  (GB/T36723-2018)社会艺术水平专业分类要求

  (GB/T6724-2018)社会艺术水平考试服务流程

  (GB/T6725-2018)社会艺术水平考点、考场设置及环境

  要求,通过考试形式对学习艺术人员的艺术水平进行测评和给与指导。

  中传会考级委以“树立品牌,规范管理,严格把关,以考助学”作为考级工作的原则和基础。联合全国社会艺术行业专家,共同制定并发布社会艺术水平参考标准,编写系统规范的教材,制定合理的艺术等级考评制度,构建一个完整的面向不同专业、不同层次、不同群体的艺术测评体系。

  主要业务:师资培训、考级测评、艺术交流、文艺演出。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共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各科目级别的课程需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即可获得相应证书。

  主任:魏敬军

  执行主任:金岩

  副主任:郑红

凡本网注明“作者:中传文荟、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的所有作品,均为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本网新闻资讯无需授权即可转载,并注明“来源: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凡本网注明“作者:XXX(非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的作品,由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自媒体用户创建或转载自其它媒体,创建和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文化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立场,也不对其真实性和版权来源负责。如发现本网文章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删除,联系邮箱:contact@tcpc.org.cn
0
分享海报
显示验证码
没有账号?注册  忘记密码?

社交账号快速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