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三十年(1602年),北京镇抚司狱中,一位七十六岁的老人夺过剃头匠手中的剃刀,自刎而死。临死前,侍者问他痛不痛,他以指蘸血写道:“不痛。”又问为什么自杀,他写道:“七十老翁何所求!”这位老人就是李贽(1527—1602),字宏甫,号卓吾,泉州晋江(今福建泉州)人,明代最著名的异端思想家。而他留给后世最重要的著作,恰恰是一部被官方两次下令烧毁的书——《焚书》。书可以焚,人也可以死,但“不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的思想锋芒,却在烈火中传了下来,引爆了晚明乃至整个明清之际的反传统思潮。

一、《焚书》的写作与内容
《焚书》是李贽的哲学与文艺思想代表作,收录了他的书答、杂述、读史短文和诗歌。书名本身就带着一种自嘲与决绝——李贽在自序中直言,书中所言“颇切近世学者膏肓”,必然不容于世,迟早要被焚毁,故干脆名之曰《焚书》。一语成谶,这部书在明代果然两次遭官方烧毁,被斥为“淫说异道”。
《焚书》中最具冲击力的,是大量讽刺性极强的文章。李贽把矛头对准明朝晚期那些假借儒家理学之名谋取高官厚禄的官僚和读书人。在他看来,这些人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功名利禄;平日讲学家,开口便是“存天理、灭人欲”,转身却在名利场上钻营奔竞。李贽称这种人为“假道学”,并以犀利的笔锋剥开他们的伪装:道学已经沦为敲门砖,敲开官场大门便随手丢掉。
由批判伪道学出发,李贽进一步怀疑和批评孔孟与儒家经典的神圣性。他指出,《六经》《论语》《孟子》不过是史官的褒崇之词、臣子的赞美之语,或是孔门弟子有头无尾的笔记,后人却把它们奉为万世不易的绝对真理,实在是“道学之口实,假人之渊薮”。这种言论在独尊儒术一千多年的明代,无异于平地惊雷,因此被明清统治者目为“离经叛道”的异端。
值得注意的是,《焚书》并非只有批判。书中同样寄托着李贽的正面主张:他倡导“童心说”,认为天下至文皆出于童心——那颗绝假纯真、最初一念的本心;他肯定人的自然欲望和物质利益,认为“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把被道学家悬置起来的日常生活重新请回思想的中心。破与立之间,一部《焚书》勾勒出晚明思想界最激烈也最具建设性的图景。
二、“不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的思想锋芒
李贽最惊世骇俗的主张,是“不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这句话常被误解为反对孔子本人,其实不然。李贽并非全盘否定孔子的学说,他承认孔夫子固然伟大,是千古罕见的人物;他所反对的,是以孔子的是非作为唯一标准的程朱理学和伪道学,是千百年来“咸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故未尝有是非”的思想惰性。
在李贽看来,是非本无定质,时代变了,标准也应当随之而变。如果事事以孔子为断,那么孔子出生以前的人,难道就没有是非可讲了吗?他又提出“天下无一人不生知”,认为人人天生具有知是非、辨善恶的能力,圣人与凡人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孔子的话并不意味句句是真理,普通人也不必匍匐在圣人脚下才能思考。
这一主张的锋芒所指,是汉武帝以来传承一千六百余年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格局。当儒家经典被立为不可置疑的官方意识形态,当读书人的全部前途都系于对圣贤之书的复述,思想便失去了活力。李贽斗胆向这座大厦开火,主张独立思考、个性解放,肯定“私”与“欲”的正当性,甚至为卓文君私奔、为历史上被贬斥的人物翻案。这正是作为思想家的李贽最伟大的地方:他以一人之力,在铁板一块的思想秩序上凿开了一道裂缝。
三、焚毁与流传的悖论
《焚书》的命运,构成中国文化史上一个意味深长的悖论:统治者越想烧掉它,它流传得越广。李贽晚年被官方罗织罪名下狱,著作被下令禁毁;明亡之后,《焚书》《藏书》在清代依然列于禁书之列。然而禁毁令从来没能真正奏效——刊本被毁,抄本便起;此版被焚,彼版又刻。数百年来,李贽的著作与思想始终在进步学者和民间流传盛行。
不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
这句掷地有声的话,是理解这场悖论的钥匙。焚书的行为本身,恰恰向世人证明:有一种思想令权力感到恐惧。而恐惧是最好的广告——人们不禁要问,书里究竟写了什么,值得官府如此大动干戈?于是禁毁反而成了传播,烈火反而成了灯炬。晚明以降,公安三袁的性灵文学、汤显祖的至情戏曲、黄宗羲对君主专制的批判、戴震对理学“以理杀人”的控诉,无不或隐或显地回响着李贽的声音。近现代以来,当中国知识人重新审视传统、呼唤思想解放时,李贽又一次被从历史深处请了出来。
从思想史的角度看,《焚书》的意义不在于它推翻了多少结论,而在于它示范了一种姿态:不盲从权威,不以古非今,敢于用自己的头脑判断是非。李贽一生狷狂,仕途坎坷,最终以死明志;他的书被烧了一次又一次,却烧出了晚明反传统思想的潮流,也烧出了后世对独立精神的持久敬意。

四百多年后的今天重读《焚书》,我们读到的不只是一位明代思想家的愤激之言,更是一个古老文明内部自我更新的证明。真正有力量的思想,从来不怕火。焚毁可以消灭纸张与书版,却消灭不了纸页之间那点不肯屈服的光。
作者: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