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史记》的宏大结构中,有一篇文字常被单独拈出,视为汉初学术思想的一份总纲,这就是司马谈的《论六家要旨》。它并非独立成篇的著作,而是附见于《史记·太史公自序》,由司马迁述其父遗训而得以保存。父子两代人的手笔在此交叠:司马谈纵论阴阳、儒、墨、名、法、道德六家之得失,司马迁则把这份评述郑重写入家学传承的叙述之中。因此,读《论六家要旨》,既是读司马谈的学术判断,也是读司马迁对父亲思想的接续与敬意。

六家之中,道家被安排在最后,压轴登场。这一次序本身便耐人寻味。司马谈先论阴阳之“大祥而众忌讳”,次论儒者之“博而寡要”,再论墨者之“俭而难遵”,又论法家之“严而少恩”,论名家之“俭而善失真”,最后才落到道家。评语的字数,道家远过其余五家;赞誉的分量,也最为隆重。一篇短短的总评,把最长的篇幅留给最末一家,这不是偶然的排序,而是一种明确的推重。
要理解这份推重,须回到汉初的历史语境。秦火之后,典籍散佚,汉初六七十年间,黄老之学盛行于朝野。从曹参相齐“治道贵清静而民自定”,到窦太后好黄老之言,清静无为、与民休息的政治取向,与黄老道家“道法自然”的理论旨趣彼此呼应。司马谈身处这样一个时代,其笔下对道家的评述,既是学术的判断,也折射出那个时代的思想气候。
司马谈论道家,最著名的一段话是:
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
这段评语,被后世视为对黄老道家理论特征最精辟的概括。“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是司马谈给出的实践效益判断:理论简约,所以易于把握;要领不多,所以易于施行;正因其约,反而功效显著。这与他对儒、墨两家的批评恰成对照——儒者“博而寡要,劳而少功”,六艺经传累世不能通其学;墨者“俭而难遵”,其道过于苛严而难以普遍推行。两相对照,道家的“约”便成了一种优势。
然而道家的“约”,并不是简单的贫乏,而是以“道”为根本的统摄。司马谈说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其所执者一,故其所应者万。正因为它不把自己钉死在某一条具体的教条上,才能“与时迁移,应物变化”,随时势推移而调整,随事物变化而应对。这种以简驭繁、以不变应万变的结构,构成了道家在百家争鸣中的独特地位,也是它被称为“六家之要”的第一层依据。
所谓“因阴阳之大顺”,取的是天道自然的秩序。司马谈评阴阳家,虽讥其“大祥而众忌讳,使人拘而多所畏”,却也承认“其序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是天道的常经。道家取其“大顺”而舍其“忌讳”,把阴阳家关于四时运行的知识纳入自身,却不为其繁琐的禁忌所拘。这是“因”,是因循、是因势,而非照搬。
所谓“采儒墨之善”,取的是仁义教化与强本节用。司马谈评儒者“博而寡要”,却肯定其“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不可改易;评墨者“俭而难遵”,却承认其“强本节用”不可废弃。道家不排斥这些内容,而是择其可用者取之。人伦的秩序、教化的功能、节用的实效,都被安置在“道”的框架之内,成为可以调用的资源。
所谓“撮名法之要”,取的是刑名法术。司马谈评法家“严而少恩”,却承认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更改;评名家“俭而善失真”,却承认其“正名实”不可不察。名实相符、上下有序,是治理的技术性要求,道家并不因其“严”与“刻”而一概拒斥,而是“撮”其要领,为我所用。
阴阳之顺、儒墨之善、名法之要,三者本属不同路向:一者言天道,一者言人伦,一者言治术。司马谈把它们统统归拢到道家名下,让三者统摄于“道”的框架之中。这意味着,道家被描述为一种具有高度包容性的理论体系——它不与其他学派争一日之短长,而是把其他学派的长处都变成了自己的组成部分。用今天的话说,它追求的不是某一条具体主张的胜利,而是整体框架的容纳能力。这正是“有容乃大”的学术品格。
这一品格的形成,并非一日之功。战国中期以来,道家思想在与各家的交锋中不断调整。庄子后学、稷下黄老,乃至《管子》中的相关篇章,都在不同程度上吸收儒、法、名、阴阳的要素,形成了“道”统摄下的综合形态。到了汉初,《淮南子》以“道”为纲而兼采众说,正是这一路向的集大成。司马谈的评述,可以说是对这种长期演变的一次理论总结。

从学术史的角度看,《论六家要旨》的意义,还不止于对道家一家的评价。它是中国最早对先秦学术作系统分派的文字之一,六家的名目由此确立,影响深远。胡适在《中国哲学史大纲》中梳理先秦学派时,对司马谈这一分派亦予以重视,视之为汉初人回顾百家之学的一份重要文献。无论后世对“六家”的分类有多少修正,司马谈所提供的那套框架,长期构成了人们理解先秦思想的起点。
更值得注意的是,《论六家要旨》透露出一种理论上的自信。它以“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涂”开篇,认为六家“务为治者也,直所从言之异路,有省不省耳”——各家的目标其实一致,只是所走的路径不同、所见有明暗之别。在这种视野下,道家的优越不在于否弃他家,而在于它最能会通。这种自信,与汉初黄老之学作为官方意识形态的地位,是互为表里的。
司马谈对道家的推重,并非没有立场。他终究是一位身处汉初思想氛围中的学者,其评判标准,落在“务为治”三字上——能否有效地用于治国理政,是衡量学派高下的尺度。正因为道家“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才被推为六家之要。这是一种务实的、以效用为导向的评价,而非纯粹形而上的玄谈。
当然,历史也给出了另一面。黄老之学在汉初六七十年间居于主导,至汉武帝时,随着“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推行,其地位逐渐让位于儒学。但道家的影响并未就此消失,它以另一种方式渗入此后两千年的政治与人生——“清静无为”成为历代治国者的调节手段,“道法自然”成为士人安顿身心的精神资源。司马谈的评述之所以被反复称引,正因为它道出了这种兼容与应变的品格。
回过头看,司马谈、司马迁父子留下的这篇文字,其价值或许正在于那种“有容乃大”的眼光。在一个学派林立、主张纷争的时代,他们选择了一种尽可能容纳而非简单排斥的叙述方式;而在评价各家长短时,又能做到既见其蔽、又识其长。这种态度本身,就是一种值得今天回味的学术风范。
“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十六个字,说的是道家的兼容;“与时迁移,应物变化”,八个字,说的是道家的应变。兼容而不失其本,应变而不失其道——这既是司马谈眼中道家之所以为“六家之要”的理由,也可以看作这篇两千年前的总评,留给后人的一点启示。
作者: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