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绿色发展成为现代社会的重要课题,人们往往首先想到能源转型、污染治理和技术创新。然而,生态问题不仅是技术问题,也是价值问题:人应当如何看待自然?发展的边界在哪里?我们应以何种方式使用自然资源,又应为后来者留下怎样的世界?在这些问题上,儒家“天人合一”①的思想能够提供一种深厚而富有现实意义的伦理资源。
“天人合一”并非一句抽象的哲学口号,更不是把自然神秘化。就儒家思想而言,“天”既指四时运行、万物生长的自然秩序,也具有价值本原的意义;“人”则不是站在自然之外的征服者,也不是只能被动适应环境的旁观者,而是有责任体察规律、节制欲望、成就万物生长的行动主体。由此形成的,是一种把自然规律、道德责任与社会实践贯通起来的整体认识。
一、“天人合一”的生态内涵
《论语·阳货》记载孔子之言:“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天不以语言发布命令,却在四季更替与百物生长中显现其秩序。这句话虽然产生于现代生态学出现之前,却包含着值得重视的自然观:自然并非任人摆布的无生命材料,而有其自身节律与生生不息的力量。人若无视时序、破坏生境,最终损害的也包括自身赖以生存的条件。
“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论语·阳货》
孟子对自然节律的认识更直接地进入社会治理。《孟子·梁惠王上》说:“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这里的“不可胜”并不是资源真正无穷无尽,而是说明只要不违背物候,不以过密的渔网捕尽幼小,不在不当季节砍伐林木,资源便有机会恢复和延续。这是一种“取之有时、用之有度”的生计观,也是一种朴素而清醒的代际责任观。
《中庸》又把这种关系提升到更广阔的层面:“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④所谓“中和”,不是取消差异,也不是要求自然一成不变,而是使各种关系各得其宜,使天地正常运行、万物充分生长。人的道德修养因而并不止于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还应落实为对万物生命秩序的尊重。
后世儒者所阐发的“天地万物本吾一体”,进一步突出了人与万物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观。蒙培元在讨论中国哲学的生态观时,也重视这种以生命联系理解人与自然的思想传统。它提醒我们:河流、森林、土壤和生物多样性并非经济活动之外的附属品,而是共同生命系统的组成部分。保护自然并不是对发展的额外让步,而是在维护发展得以持续的基础。
二、从思想原则到实践传统
儒家生态智慧并不只停留在宏观论述中。《论语·述而》载:“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②“纲”在这里指以大绳联结的渔网。孔子捕鱼使用钓竿而不用大网,射猎时不射夜宿归巢的鸟。这并不意味着古人拒绝利用自然,而是表明利用行为应当有所节制,不以高效之名行搜罗殆尽之实,不因眼前所得而伤害种群繁衍。
这一行为细节具有鲜明的伦理意味。资源利用方式体现人的德性:同样是获取食物,有人只关心能捕获多少,有人则会考虑自然能否承受。孔子的选择把“仁”的关怀由人际秩序延伸到生命世界,同时也划出一条朴素底线——需要可以满足,贪欲却不能任其无限扩张。
孟子提出“斧斤以时入山林”③,则把节制落实到时间制度之中。山林可以提供木材,但砍伐要顺应季节,给树木萌发、生长和恢复留下空间。这种观念与当代所说的资源承载力、休养生息和可持续利用并不完全相同,却在价值方向上彼此相通:利用资源必须尊重更新周期,经济收益不能以破坏再生能力为代价。
“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孟子·梁惠王上》
先秦以来,顺应时令、保护生物繁育的观念还逐渐进入礼制和政令。《礼记·月令》按照月份记述政事与生产活动,其中包含春季不宜大规模伐木、不应捕杀幼兽及破坏鸟巢等规定,体现了依时管理山林鸟兽的思路。后世相关禁令虽因时代、地区和执行情况而异,但“春不伐木”“夏不覆巢”等规范,确实展示出传统生态理念由个人德行走向公共制度的一条路径。
当然,不能把古代禁令简单等同于现代环境法。古代社会的人口规模、生产能力和治理结构与今天不同,其保护措施也往往服务于农事安排、礼制秩序和资源延续等多重目标。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从中提炼一种重要经验:生态伦理只有转化为明确的制度边界、生产规范和社会习惯,才能获得稳定而持久的实践力量。
三、从“天人一体”走向绿色发展
儒家生态智慧对当代生活的第一重启示,是以“取用有度”反思消费方式。现代生产极大丰富了物质生活,也容易把“拥有更多”误认为“生活更好”。过度包装、食物浪费、一次性消费以及追逐快速更新,都可能把环境成本转移给他人、其他地区与未来世代。儒家所讲的节用并非压抑合理需求,而是分辨需要与欲望,使消费回到适度、耐用、可循环的尺度。
第二重启示,是以“天人一体”建立生态整体观。生态系统中的水、土、林、田、湖、草、沙彼此关联,单独治理某一环节,可能在另一环节产生新的问题。若只计算一项工程的即时收益,而忽略流域、生境和长期风险,就会把完整的自然过程切割为孤立对象。整体观要求决策者把局部利益放入更大的生命网络中衡量,让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
第三重启示,是重新理解人的能动性。“参赞化育”⑤并不要求人放弃改造世界,而是要求人的创造活动帮助万物各遂其生。人拥有知识和技术,也因此承担更大的责任。科技可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清洁能源、修复受损生态,但技术的方向仍须由价值选择决定。真正成熟的能动性,不是证明人能够征服多少自然,而是证明人有能力约束自身,并以知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由此可见,儒家生态智慧通向当代绿色发展的转化路径,可以概括为三个相互衔接的层次:在观念上,承认自然具有自身秩序和生命价值;在伦理上,把节制、仁爱与责任扩展到人与万物的关系;在制度上,将尊重时序、保护再生能力的原则落实为生产标准、消费规范和治理机制。哲学理念只有经过这样的转化,才能进入真实的社会生活。
这种转化还需要避免两种误区。一是把经典语句直接包装成现代科学结论。儒家提供的主要是价值启发和实践智慧,现代生态治理仍须依靠科学监测、法治体系和公共政策。二是把“天人合一”理解为消除人与自然的一切张力。事实上,人类发展必然使用资源,关键在于承认边界、控制强度、修复损害,并公平承担环境责任。
今天重读“天何言哉”,不是回到前现代的生产方式,而是重新学会倾听自然以物候、气候和生态变化发出的信号;重读“不违农时”,不是拒绝技术进步,而是提醒技术必须尊重客观规律;重读“致中和”,也不是追求静止不变,而是在发展中不断校正人与自然的关系。
从钓而不纲的个人选择,到斧斤以时的生产原则,再到顺应月令的制度安排,儒家传统展示了一条由认知、德性通向治理的思想脉络。其当代意义正在于:绿色发展不仅要回答“怎样增长”,还要回答“为何发展、为谁发展、发展到何种限度”。当人不再把自然仅仅视为可占有的对象,而愿意成为天地化育的参与者和维护者,“天人合一”便能从古老命题转化为面向未来的文明行动。
注释
①天人合一:儒家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核心哲学命题,强调天(自然)与人之间并非主客对立,而是有机统一、相互感通的关系。
②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出自《论语·述而》,孔子钓鱼用钓竿而不用大网,射鸟不射归巢之鸟,体现取用有节的生态伦理。
③斧斤以时入山林:出自《孟子·梁惠王上》,意为按季节砍伐林木,给山林以再生时间,体现可持续利用的生态智慧。
④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出自《中庸》,意为达到中和境界,天地各正其位、万物各遂其生,是儒家生态理想的重要表达。
⑤参赞化育:儒家对人在自然中角色的定位,人不仅是自然的利用者,也是天地万物化育的参与者与辅助者。
参考文献
[1] [春秋]孔子:《论语》,中华书局。
[2] [战国]孟子:《孟子》,中华书局。
[3] [汉]戴圣:《中庸》,中华书局。
[4] [汉]戴圣:《礼记·月令》,中华书局。
[5] 蒙培元:《人与自然——中国哲学生态观》,人民出版社。
作者:沐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