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语言艺术专业委员会是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的分支机构,依据《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章程》及《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对外开展工作。
一、业务范围
委员会充分发挥行业顶尖专家的引领作用,聚焦“学术引领、标准制定、社会服务”三大核心职能:
(一)有声语言艺术理论体系构建
整合播音主持、朗诵表演、语言教育等领域的权威力量,深入研究汉语言的声韵规律、表达逻辑与审美范式,推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有声语言艺术学科体系。
(二)语言艺术行业标准与规范制定
针对当前语言传播中存在的发音不规范、表达低俗化等问题,开展行业现状调研,制定有声语言艺术从业者的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能力评价标准。
(三)行业语言文化平台的搭建与运营
汇聚语言艺术精英,举办高规格学术研讨与展演活动,打造行业内的语言艺术交流品牌,推动语言艺术从“小众专业”走向“大众审美”。
二、组织成员
主任;邵章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