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美育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中国传统文化在美育中的核心作用,提升国民审美素养与人文素养,经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研究决定,成立美育工作委员会。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美育工作委员会是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分支机构,依照《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章程》《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对外开展工作。
一、组织宗旨
美育工作委员会的宗旨是“传承中华文化精髓,推动美育实践普及,提升全民审美素养与文化自信“。通过推动美育与传统文化深度融合,搭建专业、开放的美育交流与实践平台,助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的美育体系,为文化强国建设注入美育力量。
二、业务范围
1. 开展美育理论研究,梳理中华传统文化中的美育资源,形成符合当代需求的美育理论成果与实践指南。
2. 组织美育相关活动,面向不同年龄段群体普及传统文化美育知识。
3. 搭建美育交流合作平台,联结多方力量,推动跨领域、跨地区的美育资源共享与项目合作。
4. 开发传统文化美育产品,满足不同场景下的美育实践需求。
5. 培养美育专业人才,提升从业者对传统文化的理解与美育教学实践能力。
6. 宣传推广优秀美育成果,展示传统文化美育实践案例,扩大美育影响力。
7. 开展国际美育交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美育成果走向世界,促进中外美育理念与实践的互鉴互融。
三、组织人员
会长:苏塍博
执行会长:陈于晞
副会长:王梓兆、崔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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