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党中央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久久为功”,要求“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将其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绩实效”。“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学习中我们体会到,学习教育有期限,但政绩观的检视和校正没有终点。对一家社会团体来说,这不是一道可以交卷的考题,而是一个需要长期面对的课题。我们不是怀揣着完成任务的如释重负,而要以枕戈待旦的姿态保持清醒,对照总书记的要求和中社部的部署,持续想清楚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
一、政绩为谁而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要求我们不要把“为民造福”当做一句口号,而要切实融入工作实际,要“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将正确政绩观融入社会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对社团而言,“为民”不是抽象概念。行业协会商会一头连着党委政府、一头连着会员企业和从业人员,评价工作成效最终要看会员是否受益、行业是否健康发展。学习中我们认识到,这一要求对各类社会团体都具有指导意义:社团的政绩,应当落在会员的切身需求上、落在行业的长远发展上、落在社会公众的利益上。对照这一要求,我们是否需要反躬自省:在决策和项目安排中,会员的真需求、行业的真问题,是否被放在了足够靠前的位置?这个问题,不是一次学习就能回答完毕的。
二、树什么样的政绩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学习中我们体会到,正确政绩观的核心在于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而政绩观偏差的突出表现,往往是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其根源在于偏离了实事求是的要求。
社团工作中“显绩”与“潜绩”的关系需要持续把握。活动规模、报道数量、荣誉名头,这些是可见的;标准建设、人才培养、资料积累、行业关系的理顺,这些是短期内不易显现的。习近平总书记倡导“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对社团而言,这意味着把更多精力投向那些需要长期积累、难以速成的工作。近年来,民政部、中央社会工作部对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作出规范,实施项目清单管理、严格控制总量。制度已经划出边界,关键在于日常对照。
三、靠什么树政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所以,“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十六个字就是我们遵循的关键。
落到社团的实际工作中,学习中我们感到需要在三个方面持续用力。一是决策上坚持从实际出发。办活动、立项目、设机构,先对照章程、对照行业需求、对照自身能力,不拍脑袋、不跟风。二是落实上坚持务实求效。答应会员的事要有回应,行业呼吁的事要有跟进,避免以材料厚度代替工作深度。三是规矩上坚持守住底线。非营利的属性、收费的规范、换届的纪律,是社团公信力的基础。对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这提示我们,底线问题不能靠表态过关,需要在每一个具体事项中对照检查。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贵在持久、成于恒笃。正如中国共产党伟大的长征史诗,一路走来,虽有艰难险阻,却也磨练了我们坚韧不拔的拼搏意志,锻造了我们必胜的坚定信念;而每一段行程的抵达都是下一段征程的起点,我们更应清醒地认识到,政绩观的检视和校正永远在路上,唯有始终保持这份清醒与自觉,才能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校准方向,把正确政绩观转化为服务会员、促进行业、回馈社会的实际行动,为行业的长远发展贡献我们应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