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昭公二十年》记载了这样一幕:齐景公田猎归来,在遄台休息,晏婴随侍在旁。景公环顾左右,颇为自得地说了一句:“唯据与我和夫!”意思是满朝之上,只有梁丘据与自己最为相得。晏婴却当场提出异议:“据亦同也,焉得为和?”——梁丘据不过是“同”,哪里谈得上“和”。景公追问:“和与同异乎?”晏婴答得干脆:“异。”这一问一答,引出了中国政治思想史上一段著名的辨析。
“和”与“同”,在今天几乎可以互训,都指和谐、一致。可在晏婴那里,二者判然两途。他要说的不只是两个词的差别,而是一种关于君臣关系、关于政治如何运作的根本主张。以下要回答三个问题:晏婴主张什么,他是在什么情境下、用什么方式说出来的,以及这番话说出去之后究竟产生了怎样的效果。
一、和如羹焉:一个关于味道的比喻
晏婴先以烹调为喻。他说:“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鱼肉要用水、火、醋、肉酱、盐、梅子来烹煮,还要“燀之以薪”,用柴火加热,再由厨师调和味道——“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味道不够就补充,味道过重就减损。调和得当的羹汤,君子吃了才能心境平和。反过来,若“以水济水”,只是拿水去调水,谁还吃得下?
接着他以音乐为喻。“声亦如味”,声音也像味道一样,需要多种要素配合:“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还需要清浊、小大、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这些对立因素“以相济也”。正因有高有低、有快有慢、刚柔相济,才成其为乐曲。若“琴瑟之专壹”,只奏一个调子,谁又愿意听?
比喻之后,晏婴落到正题上。他说,君臣之间也应当如此:
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
国君认为可行的,其中若有不可行之处,臣子应当把那不可行之处指出来,使这件可行之事更加完备;国君认为不可行的,其中若有可行之处,臣子应当把那可行之处指出来,去掉那个“不可行”的判断。如此,才能“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政事平和而不相违逆,百姓不生争斗之心。而他批评的梁丘据恰恰相反:“君所谓可,据亦曰可;君所谓否,据亦曰否。”国君说行他也说行,国君说不行他也说不行,看上去与国君完全一致,实则于政事毫无补益。晏婴由此断言:“同之不可也如是。”
这里的分别值得细辨。“和”并非没有分歧,而是以分歧为前提的协调:它承认君臣所见可以不同,并通过吸纳、折中不同的意见,求得一个更为周全的判断。“同”则取消了分歧,把一致本身当成了目的。前者是相济相成,后者只是单调的重复与附和。用更直白的话说,晏婴要的不是“我说什么你都点头”,而是“我说什么,你能说出我没想到的那一面”。
二、渊源:从史伯“和实生物”说起
晏婴为什么会这样想、这样说?把这段论述放回思想史的长河中看,它并非凭空而来,而是接续着一个更早的传统。
《国语·郑语》记载,西周末年,郑桓公向周王室太史史伯请教天下形势。史伯在分析周王室与诸侯的走向时,提出了一个著名的命题:“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他解释说:“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用不同的事物去平衡不同的事物,这叫“和”,所以能生长繁茂、万物归附;若只是拿相同的东西叠加相同的东西,用尽之后便被抛弃。
史伯是从万物生成的高度立论的:唯有差异之间的相互作用,才能产生新的事物;单一的同质叠加,则难以为继。晏婴所做的,是把这一观念从天道、物类引入人事,具体落实到君臣之间的进言与决策。可以说,史伯提供了哲学前提,晏婴完成了政治学的转化。二者前后相承,共享同一个判断:差异不是秩序的敌人,恰恰是秩序得以成立的条件。
三、一次讽谏:怎么用的,又有什么用
这番辨析是如何使用的?它并非一次抽象的理论宣讲,而是一次针对具体人事的讽谏。齐景公宠信梁丘据,朝堂上唯唯诺诺之风渐长。晏婴借景公“唯据与我和夫”这一句自得之语,把“和”与“同”的分野摆到台面上:既是对梁丘据的批评,更是对景公的提醒——君主若把“顺我者”当作“和”,把附和当作和谐,真正的不同意见就会消失,政事的纠错机制也会随之失灵。
然而,话说得再透,现实却未必听从。晏婴历事齐灵公、庄公、景公三朝,以贤能著称,却终究未能扭转齐景公晚年的政治风气。据《左传》记载,景公晚年好治宫室、聚狗马,赋敛繁重,刑罚严酷。昭公三年,晏婴出使晋国,与叔向论及齐国政局,曾感叹“此季世也”,对齐国政权的归属深表忧虑;同一年,他还借“屦贱踊贵”的现象劝谏景公宽缓刑罚——受刖刑的人太多,以致假足涨价、鞋子反而跌价。这些记载都指向同一个事实:晏婴的进谏不可谓不切,景公的回应却相当有限。
公元前五〇〇年,晏婴去世;此后田(陈)氏势力继续扩张,齐国政局沿着他已经预感到的方向演变。“和同之辨”作为一种政治智慧,其力量在言说与思想,而不在于立竿见影的制度效力。它能否奏效,取决于君主是否愿意听、是否愿意改。一旦君主沉溺于“同”的舒适,再高明的辨析也只能停留在言辞之中。晏婴本人的际遇,恰恰为他的主张提供了双重注脚:一方面证明“和”是可以实践的为政原则,另一方面也证明,仅凭贤臣的讽谏,并不足以约束一个正在“同”化的权力。
四、回响:从“和而不同”到谏诤制度
晏婴的“和同之辨”,在历史上留下了长久的回响。
首先是概念本身的经典化。“和”与“同”的分野,经由《左传》的记载,成为后世论说君臣关系与人际关系的经典表述。稍晚的孔子在《论语·子路》中提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以“和”“同”区分两种人格与两种处世方式:君子能与人和睦相处却不盲目附和,小人一味附和却难以真正和谐。这一表述与此前“和同之辨”的思想脉络一脉相承,并把命题从君臣之间扩展到了普遍的伦理领域。

其次是制度层面的呼应。历代谏诤制度,从秦汉的谏议大夫、给事中,到唐代的谏官、宋代的台谏,其精神依据正与“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相通:允许并鼓励不同意见进入决策过程,以差异求协调,以异议求周全。可以说,谏诤制度是“和同之辨”在制度上的一种落实尝试——尽管这种尝试的实际成效,往往也受制于同样的条件,即君主是否真正愿意接纳那个“否”。
再次是文化心理上的沉淀。“和而不同”后来成为中国人处理差异、面对分歧的重要价值取向:尊重不同,而不强求一律;承认矛盾,而致力于协调。这种取向与晏婴“和如羹焉”“声亦如味”的比喻同调,都把丰富性与差异性视为秩序与美感的来源,而不是需要抹平的杂音。
结语
回到那场问答。晏婴的主张是什么?是君臣之间应当以“和”相处,以异议相济,而非以附和相取。他是怎么用的?借景公宠信梁丘据的时机,以烹调与音乐为喻进谏,批评“同”而倡导“和”。效果如何?在思想上,它被后世不断援引,“和同之辨”成为政治思想史的核心命题之一;在现实中,它未能改变齐景公晚年的政治风气。思想上的成功与现实中的限度,恰恰构成了这段辨析最耐人寻味的地方——它既是一份关于良好政治的构想,也是一则关于这种构想何以难以落地的提醒。两千多年之后重读,那碗需要“济其不及,以泄其过”的羹汤,仍然值得反复品味。
参考文献
[1][战国]左丘明著,杨伯峻注:《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版。
[2][汉]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版。
[3]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版。
[4][春秋]左丘明(旧题):《国语》,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
[5]杨伯峻译注:《论语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版。
注释
① 晏婴:齐国大夫,字仲,谥平,历事齐灵公、庄公、景公三朝,以贤能著称。
② 和与同异:语出《左传·昭公二十年》,意为和谐与同一不同,和谐是不同事物的协调,同一是单一事物的重复。
③ 和而不同:语出《论语·子路》,意为与人和谐相处但不盲目附和。
④ 梁丘据:齐景公宠臣,字子犹,以善于迎合君意著称。《左传·昭公二十年》“唯据与我和夫”之“据”即指此人。
⑤ 史伯:西周末年周王室太史,其“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之说见于《国语·郑语》。
⑥ 醯醢:醯即醋,醢即肉酱,均为古代烹调所用的调味品。
⑦ 遄台:齐国台名。《左传·昭公二十年》载“齐侯至自田,晏子侍于遄台”,君臣“和同之辨”即发生于此。
⑧ 踊贵屦贱:踊,受刖刑者所用的假足;屦,鞋。意谓受刑者众,以致假足涨价、鞋子跌价。见《左传·昭公三年》。
作者: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