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人民日报》报道,文化和旅游部日前公布《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办法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加强博物馆藏品管理,适应博物馆高质量发展需要,提升藏品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办法明确,博物馆应当根据本馆性质和任务制定藏品入藏标准。在取得藏品前,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藏品的真伪和价值进行鉴定评估,确定其是否符合本馆入藏标准。国有博物馆退出馆藏,则应严格履行规定程序。
据报道,此次修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最新要求,结合博物馆藏品管理工作实际,对原文化部1986年颁布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作出调整和完善。
针对近年来部分博物馆捐赠藏品管理不规范、藏品清点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办法进一步完善了藏品退出、捐赠藏品管理和藏品清点等方面的制度要求。
在藏品退出方面,办法严格限定退出情形和退出后的处理方式,规范专家评估以及文物行政部门审批程序,要求审慎开展藏品退出工作。在捐赠藏品管理方面,办法细化捐赠接收程序和捐赠协议的基本内容,规范捐赠藏品处置方式,以维护捐赠人的合法权益。
在藏品清点方面,办法明确清点方式和相关要求,进一步压实博物馆法定代表人和保管人员的离任移交责任,推动建立藏品盘库清点长效机制。通过完善藏品从入藏、保管到退出的管理环节,相关制度将为博物馆依法依规保护和利用藏品提供更加明确的操作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