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中国艺术报》报道,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签署关于加强文艺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文艺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以法治力量维护文艺工作者合法权益,促进文艺创作生态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备忘录,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厅和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将作为日常联络机构,负责统筹文艺领域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双方还将建立协调会商机制,定期总结合作成果、研究后续举措,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事项开展研商。
在案件协作方面,中国文联发现文艺领域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以及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重大案件线索后,可以移送最高检研判。检察机关办理案件过程中需要核实作品信息、查找权利人的,中国文联将予以协助。对于涉及文艺名家、多个艺术门类等重大案件,双方可共同推动依法办理;针对文艺工作者反映集中、社会影响较大的侵权领域,双方也将加强分析研判,必要时推动开展专项整治。
数字产业和人工智能快速发展,为文艺创作带来新空间,也给作品权属认定、传播使用和侵权治理提出了新问题。围绕这些变化,双方将联合加强规则研究,探索运用新技术实施侵权盗版行为案件的处置规则,推动完善相关执法司法标准。备忘录特别提出,将就不同艺术门类重点作品、平台侵权、人工智能侵权等知识产权保护重点难点开展联合调研,为有关部门完善法律法规、制定政策文件提供参考。
除沟通会商、案件协作和规则研究外,最高检与中国文联还将在案例发布与资源利用、综合治理、普法宣传和业务培训等方面深化合作。通过司法保护与行业服务相衔接,相关合作有望进一步提升文艺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针对性和协同性。
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厅相关工作负责人表示,此次合作有利于持续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力度,统筹加强文化领域综合司法保护,激发文艺工作者创作动力。检察机关将推动备忘录各项内容在司法实践中落实,高质效办理涉文艺领域知识产权案件。
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相关工作负责人表示,文联组织将以此次合作为契机,发挥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作用,扎实推进备忘录落实,把合作优势转化为文艺维权工作的实际成效,与检察机关共同营造更加公正有序的文艺创作生态。
文艺作品凝结着创作者的智慧与劳动。持续完善沟通、办案、研究和普法等协作环节,既有助于依法维护创作者权益,也有助于推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良好风尚,为文艺事业繁荣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