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逍遥游》讨论的是精神如何摆脱束缚、抵达自由,那么《齐物论》①所追问的,便是获得这种自由以前必须解决的问题:人应当如何看待纷纭万象,又应当怎样面对彼此冲突的是非判断?在庄子看来,许多困顿并不完全来自外在处境,而是来自人对“彼此”“物我”“是非”“成毁”的固执分别。心灵一旦被某种有限立场占据,世界便会被切割成相互排斥的两端,争论也随之循环不已。
“齐物”常被误解为抹平万物的差异,仿佛庄子主张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毫无区别。其实,《齐物论》既承认万物形态、处境与功能各不相同,又试图说明:任何差异都不足以成为某一有限立场自居为绝对尺度的根据。所谓“齐”,不是取消具体差别,而是从“道”的视域中重新安置差别,使万物不再因人为的等级判断而彼此压迫,使各种言论也不再把自身冒充为唯一真理。因此,“齐物”与“齐论”相互贯通:既等观万物,也反省关于万物的种种意见。
从“三籁”听见万物自身
《齐物论》开篇写南郭子綦“隐机而坐,仰天而嘘,荅焉似丧其耦”,其弟子颜成子游见状,惊问何以“形固可使如槁木,而心固可使如死灰”。子綦回答:“今者吾丧我,汝知之乎?”随后,他没有直接解释这一境界,而是转入人籁、地籁与天籁的譬喻。这样的结构意味深长:只有暂时放下习惯以自我为中心的听法,才可能听见天地万物更为广阔的声响。
所谓三籁②,是三种不同层次的发声方式。人籁是“比竹”之声,即人吹奏箫管等竹制乐器形成的声音;地籁则是风吹过山林、岩穴和各种孔窍所发出的声响。庄子以“大块噫气,其名为风”描写风起之势:风未发动时,孔窍寂然;一旦“厉风济”,便有怒号、叱咤、吸叫等万般声音。孔窍各依其形而鸣,同一阵风经过不同所在,便呈现出不同音色。
“夫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谁邪?”——《庄子·齐物论》
天籁并非自然界中又一种可以被耳朵捕捉的特殊声音,更不是某个超越者在背后操控万物。它所揭示的是“吹万不同”而“咸其自取”的生成状态:万物各依自身条件呈现自己,没有一个人格化主宰强令它们发出同样的声音。晋代郭象注解此处,重视万物各自生成、各安其性的意蕴;唐代成玄英进一步疏通玄旨,强调不同声响随其分限而自然呈现。二者的诠释虽各有侧重,却共同提示我们:天籁之“天”,关键在于自然,而不在神秘力量。
三籁的隐喻由声音进入认识论。世间意见如同万窍之鸣,各有其形成条件。人的禀赋、经历、位置与欲求不同,所见所言自然不会完全相同。问题不在于声音多样,而在于某一个孔窍忘记自身的有限性,坚称只有自己的声音才代表全部风声。庄子由此把争论的锋芒转向争论者自身:我们在坚持某种“是”时,是否看见了这个判断从何处发生?
“吾丧我”:不是消灭生命主体
“吾丧我”③是进入齐物视域的重要工夫。“吾”与“我”在日常语言中都指自身,但在这句话的思想结构里,可以理解为觉察着的生命主体与被成见、偏好、名位固结起来的自我之间的区分。“丧我”不是否定人格,更不是使人丧失现实责任,而是松开对僵化自我形象的攀附,使心不再被私意完全遮蔽。
《齐物论》把受成见支配的心称为“成心”。人一旦“随其成心而师之”,便会把自己的尺度当作普遍尺度。喜欢与厌恶、赞成与反对,本来都有具体缘由,却容易在成心作用下凝固为不可通约的壁垒。于是,人与人之间并非只是在讨论事情,也在维护一个不能受损的“我”。很多是非之争之所以愈辩愈烈,正因为意见已成为自我身份的一部分。
因此,“丧我”不是思想的空白,而是让思想恢复开放。槁木、死灰的比喻也不意味着生命枯寂,而是形容机心与躁动暂时止息。只有当自我不再急于占据中心,万物才可能按其本来面貌进入视野。后世常以“与天地精神相往来”概括庄子开阔的精神境界;落实到《齐物论》的脉络中,这种往来首先表现为一种能容纳差异、不以私见裁断万物的心灵能力。
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
庄子对是非的反思,并不是说现实生活中不需要判断。他真正质疑的是:有限判断凭什么把自己提升为不受条件限制的绝对真理?《齐物论》说:“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知则知之。”同一事物,从这一方看是“此”,从另一方看则可能成为“彼”;彼此并非固定不变,而是在关系中相互成立。
庄子又说:“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每一种立场都有其所认可的“是”和所排斥的“非”。若双方都只在自身尺度内循环论证,争辩便很难获得真正的裁决。《齐物论》设想让第三者评判,但第三者也可能与甲同、与乙同,或另有自己的立场。这个思想实验不是宣布知识绝无可能,而是揭示裁判标准也需要接受反省,任何意见都不能仅凭声音更大便获得终极权威。
这也解释了庄子为何讨论语言的限度。语言能够命名、区分和交流,却也容易让流动的关系凝固起来。一个名称一旦被当作事物永恒不变的本质,人就可能“以指喻指”,陷入概念自身的纠缠。庄子并未停止言说,而是用寓言、重言、卮言不断松动语言的自满,使言说保持自我反省的能力。
“莫若以明”与道枢
面对彼此纠缠的是非,庄子提出“莫若以明”④。这里的“明”不是机巧的聪明,也不是站在争论之外冷漠旁观,而是一种不被单一成见封闭的澄明观照。庄子说:“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
“道枢”如门轴之环中,能够回应无穷变化,却不固滞于某一端。站在“道枢”之中,并非获得一个凌驾所有人的独断位置,而是意识到彼与此相待而成,从而不把任何一端绝对化。“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说明真正的明不是取消回应,而是使回应摆脱成见控制,能随具体情境不断校正。
因此,“莫若以明”并不等于含混地说“大家都有道理”。庄子的工作比简单调和更深:他要求追问各种标准如何生成、适用于何种范围,又在哪些地方越出了自己的边界。如此一来,是非并未从现实中消失,而是从互相否定的绝对对立,转化为可以沟通、转换和反思的具体判断。所谓消解,消解的是对是非的执著及其僵硬结构,不是消灭事实、伦理与责任的区别。
《齐物论》中“朝三暮四”的寓言也可从这一层理解。狙公说早晨给三颗橡子、晚上给四颗,群猴愤怒;改为早晨四颗、晚上三颗,群猴便高兴。总量未变,情绪却因表达次序而异。庄子以“名实未亏而喜怒为用”揭示:人的判断常被名相与即时感受牵动。通达者并非玩弄名目,而是“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不让自己被表面差别无休止地役使。
从“物化”回望物我边界
篇末的庄周梦蝶⑤,把抽象论辩化为极富诗意的生命经验。庄周梦为蝴蝶时,栩栩然而自得,不知有庄周;醒来之后,又发现自己分明是庄周。他于是发问:究竟是庄周梦见蝴蝶,还是蝴蝶梦见庄周?
这个故事不宜被解释成对现实存在的简单否定,更不是关于梦境吉凶的神秘预言。它所触及的是认知主体与身份边界:人在某种经验状态中,总以当下身份为真实中心;状态转换以后,原先坚固的中心也会发生变化。庄子说“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既承认庄周与蝴蝶有“分”,又指出二者处在变化流行之中。齐物不是无差别,物化也不是混乱,而是在变化中理解差别的暂时性与关联性。
由三籁到梦蝶,《齐物论》形成了一条完整的思想进路:先以天籁呈现万物各自成形的多样世界,再以“吾丧我”清理执著于自我的认识障碍,继而通过彼此、是非和言辩的分析,揭示判断的相对位置,最终以“莫若以明”和“道枢”打开更具包容力的观照方式。这正是《齐物论》作为庄子认识论核心的理论意义:它不是给世界规定一种僵硬答案,而是追问我们凭什么如此回答。
在意见快速聚合、立场容易对撞的当代社会,《齐物论》仍有鲜明启示。面对分歧,真正困难的往往不是立即表达观点,而是辨认自身视角的边界,理解他者判断的形成条件,同时保留依据事实修正意见的能力。齐物精神所倡导的,不是价值虚无,也不是放弃公共讨论,而是一种克制而清醒的认识伦理:不以有限冒充无限,不以一孔之声压倒万籁,在差异中寻求可以共同理解的尺度。
当人能够松开“我必然正确”的执念,是非之辩才可能从意气争胜转向相互照明。此时,逍遥不再只是身体离开某种处境,而成为心灵不被单一立场囚禁的自由。《齐物论》由此为《逍遥游》清理了认识上的道路:看见万物各有其声,也看见自己的声音只是万籁之一;承认彼此有分,又不把分别筑成不可穿越的高墙。庄子的深意,正在这种既辨物、又不困于物,既论是非、又不滞于是非的澄明之中。
注释
①齐物论(qí wù lùn):《庄子》内篇第二篇。“齐物”即等齐万物,消解物我、是非、彼此的对立;“齐物论”中“论”有“观点”义,同时兼有“万物齐一”与“齐同物论(观点)”的双重含义。
②三籁(sān lài):庄子提出的三种声音形态,即天籁、地籁、人籁。籁(lài),古代箫类乐器,引申为声音。天籁是“道”之音。
③吾丧我(wú sàng wǒ):出自《齐物论》,指破除对“自我”的执着,达到“丧我”的虚静状态。
④莫若以明:出自《齐物论》,意为不如用明净之心去观照,破除是非偏见。
⑤庄周梦蝶:出自《齐物论》结尾,庄子梦见自己化为蝴蝶,醒来后发问是庄周梦蝶还是蝶梦庄周,表现对物我界限与“物化”的哲学思考。
参考文献
[战国]庄周:《庄子·齐物论》,中华书局。
[晋]郭象:《庄子注》,中华书局。
[唐]成玄英:《庄子疏》,中华书局。
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中华书局。
作者:沐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