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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论《孙子兵法》阵法思想的当代应用价值

2026-08-10 0 563

「稀缺资源:2500 年孙子之道!研究《孙子兵法》践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原创】「桑玉辉读兵法,唯愿传孙子真意.」

“取阵之理,不取阵之形”:论《孙子兵法》阵法思想的当代应用价值

摘要
长期以来,大众对《孙子兵法》中阵法相关内容的认知,多局限于冷兵器时代的战场队列排布,由此产生“古阵于今无用”的普遍疑惑。本文回归《孙子兵法》文本本义,以《形篇》《势篇》的核心逻辑为依托,区分“狭义历史阵法”与“广义组织逻辑”两层内涵,剥离古代阵法的外在形制,提炼其“聚合单元、中枢统筹、信息协同、先胜后战”的底层思想内核。
研究认为,阵法的本质并非特定的几何队形,而是一套通过有序编组实现整体合力、以体系建设消解胜负偶然性的组织方法论。这套底层逻辑具有跨时代、跨领域的普适性,可迁移至国家治理、战术单元、工程系统等当代场景,为各类组织与系统的效能提升提供传统兵学的思想参照。这一研究路径既拓展了《孙子兵法》的当代应用边界,也为古代兵学智慧的创造性转化提供了可行方向。
关键词:孙子兵法;阵法;先胜而后求战;组织协同;当代迁移
一、引言
在《孙子兵法》的当代传播与研读中,“阵法”始终是一个兼具吸引力与争议性的话题。一方面,后世演义与文学作品赋予阵法大量玄学色彩,将其与阴阳五行、奇门遁甲等术数体系绑定,使其脱离实战本义,沦为充满神秘色彩的文化符号;另一方面,不少读者认为阵法是冷兵器时代的特定产物,随着战争形态从热兵器战争、机械化战争向信息化、智能化战争迭代,随着社会组织形态从农业文明的熟人共同体向工业文明、数字文明的陌生人协作网络转型,古代的雁行阵、鱼丽阵、方阵等早已失去现实土壤,钻研阵法无异于钻故纸堆,无补于当下。
这一疑惑的根源,在于混淆了阵法的“外在形制”与“内在义理”。古代阵法的具体队形,确实是为适应车战、步骑协同的战场环境而生,必然随技术条件的变迁而退出实战舞台;但阵法背后关于组织建设、力量聚合、体系制胜的底层逻辑,并不受特定时代的技术条件束缚。《孙子兵法》虽未单列“阵法”专篇,但《形篇》的“度量数称胜”、《势篇》的“形名”与奇正之变,本质上都是阵法建设与运用的核心纲领,其理论价值早已超越军事领域,成为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组织哲学。
本文即立足于《孙子兵法》的文本本义,正本清源厘清阵法的核心内涵,在“技术-组织-制度”的三维分析框架下,探讨其思想内核向当代社会各领域迁移的逻辑与路径,回应“古代阵法当下何用”的普遍疑问,为传统兵学智慧的古为今用提供一种新的阐释视角,也为当代复杂组织的效能提升提供来自古典思想的参照系。
二、正本清源:阵法的本义与核心内核
(一)狭义阵法:先秦战场的实操组织体系
所谓狭义的阵法,特指先秦至冷兵器时代,军队为执行作战任务,对兵力进行空间排布、职能划分与调度规范的整套制度,是队形、编制、指挥三者的统一体,而非单纯的几何图案。以往研究多将阵法等同于“排兵布阵的队形”,实际上忽略了其作为军事组织制度的核心属性——阵法的本质是先秦军队的“组织结构与运行规则”,队形只是这种规则的外在呈现形式。
《孙子兵法·形篇》所言“兵法:一曰度,二曰量,三曰数,四曰称,五曰胜。
地生度,度生量,量生数,数生称,称生胜”,正是阵法建设的底层逻辑。
根据战场环境测算作战空间,根据空间测算兵力容量,根据容量确定编制数量,根据编制对比敌我实力,最终推导胜负可能。这一整套流程,本质就是战前“建阵”的量化过程:阵法不是临阵随意排列,而是基于客观条件的精密测算与体系搭建,体现了中国古代兵学的理性主义传统——拒绝将胜负寄托于天意与运气,而是以可量化、可复制的体系建设实现对战争的可控性。
《势篇》所言“斗众如斗寡,形名是也”,则是阵法运转的指挥保障。
形即旌旗,名即金鼓,对应五声、五色的标准化信号体系。千军万马之所以能在阵中统一进退、分合变化,依靠的正是这套统一的通信指挥系统。没有形名体系,阵列只是散乱的人群,无法成为具备战斗力的作战单元。这里的“形名”本质上是古代军队的“通信协议”,其核心作用是降低组织内部的信息沟通成本,确保指令的准确传递与行动的高度协同,这与当代组织的制度规范、通信标准在功能上完全同构。
由此可见,先秦真实的阵法,始终围绕三个核心要素:以量化测算确定编组规模,以功能划分确定单元职责,以统一信号实现协同调度。其全部设计都服务于实战效能,与后世附会的玄学术数并无关联。后世演义中“一字长蛇阵”“八门金锁阵”等带有神秘色彩的阵法,实际上是对先秦阵法实用属性的文学创作加工,并非真正意义上《孙子兵法》所阐释的阵法本义。
(二)核心诉求:从偶然勇武到必然先胜
古人构建阵法的根本动因,是对胜负偶然性的超越。这一诉求的产生,与先秦战争形态的演变直接相关:春秋之前的战争多为贵族式的约战,胜负往往取决于双方勇士的单挑结果;而到了战国时期,战争规模扩张到数十万人,持续时间长达数月甚至数年,单纯的个人勇武已经无法决定战争走向,如何实现大规模兵力的协同作战、降低胜负的偶然性,成为兵家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阵法正是这一需求的产物。
单兵作战的胜负,高度依赖个人勇武、临场状态与随机运气,胜败无常,变数极大。而阵法的作用,是将分散的个体纳入有序的体系之中:士卒之间彼此掩护、协同配合,取长补短。原本个体的薄弱点被体系覆盖,原本零散的力量被凝聚为整体合力。作战的胜负不再寄托于少数人的勇猛发挥,而是依托整套组织体系的稳定输出。例如先秦的方阵中,前排甲士负责防御,后排弓箭手负责输出,两翼骑兵负责包抄,每个士兵的作用都被体系放大,单个士兵的伤亡不会影响整个阵形的运转,这就是体系对偶然性的消解作用。
这恰恰是《形篇》“先胜而后求战”思想的具象化落地。所谓先胜,不是战场上临时侥幸取胜,而是在开战之前,就把编制、指挥、协同等所有制胜条件建设完备,让己方立于不败之地。阵法,就是实现“先胜”的实体载体——阵成,则不败的基础已成;出战,只是将已经具备的制胜条件转化为胜利结果。孙子所言“胜兵先胜而后求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其核心区别就在于是否提前完成了体系化的“建阵”工作:胜兵是先搭好能赢的体系再出战,败兵是先冲上去再碰运气。
换言之,阵法的灵魂不单单是“摆什么形状”,主要是“如何通过有序组织,把胜利从偶然事件变成大概率的必然结果”。这是阵法跨越时代的核心价值所在——它本质上是一套“反运气”的组织方法论,其核心目标是通过体系建设,把不确定的成功变成确定的结果,这一逻辑在任何需要群体协作的领域都具有普遍适用性。
三、理同形异:阵法思想当代迁移的理论基础
古代阵法的形制随冷兵器时代一同落幕,但其底层逻辑并未失效。判断一种古典思想是否具备当代价值,关键不在于其外在形式能否直接照搬,而在于其揭示的规律是否具有普适性。阵法思想能够实现当代迁移,核心依据正在于“理同而形异”——外在的技术载体、组织形态发生了变化,但底层的组织规律、成事逻辑、协同法则是共通的。
(一)组织规律的普适性
从本质上看,阵法解决的是“多单元协同”的普遍问题:只要是由多个独立部分组成、需要共同完成统一目标的系统,都面临单元如何划分、权责如何分配、信息如何传递、合力如何形成的问题。这一问题,古代军队面临,现代的政府机构、企业团队、工程系统同样面临。组织规模越大,复杂程度越高,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就越突出。
古代军队以阵眼为中枢,以各分队为功能单元,以金鼓旌旗为信息渠道;现代组织以决策层为中枢,以各部门为执行单元,以制度与通信为信息渠道。二者的外在载体完全不同,但底层的组织逻辑高度同构:都需要一个明确的指挥中枢避免多头指挥,都需要对单元进行功能划分避免职责重叠,都需要通畅的信息渠道确保指令传递。这种同构性,是阵法思想能够跨领域迁移的根本基础。
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交易成本”理论可以为这种同构性提供解释:阵法的本质是通过明确的分工、统一的规则降低组织内部的交易成本,从而提升整体效率。古代军队的阵法降低了士兵之间的协作成本,现代组织的制度建设同样是为了降低部门之间、员工之间的交易成本,二者的核心目标完全一致。从这个角度看,阵法思想与当代组织理论具有内在的契合性,其价值已经被现代管理学的研究成果所印证。
(二)先胜逻辑的通用性
《孙子兵法》的先胜理念,并不局限于军事领域。任何领域的成事逻辑,都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先做再碰运气”,依赖临场发挥与偶然机遇;一类是“先搭好体系再做事”,提前完备条件,把成功建立在扎实的体系基础之上。前者的成功是偶然的、不可复制的,后者的成功是必然的、可复制的。
阵法正是后一种逻辑的典型代表。当代社会无论是治理活动、商业活动还是技术活动,想要稳定取得成效,都需要从“依赖个人能力”转向“依靠体系能力”,从“寄望临场超常发挥”转向“提前构建制胜条件”。这与阵法追求的“先胜而后求战”在底层逻辑上完全一致。例如企业经营中,优秀的企业不会把希望寄托在某次营销活动的意外爆火,而是提前搭建好产品研发、供应链、销售、售后的完整体系,确保每一次营销活动都能获得稳定的回报;公共治理中,成熟的治理体系不会把希望寄托在突发事件中官员的临场处置,而是提前建立好应急预案、物资储备、调度机制,确保任何突发事件都能得到有序应对。
当代复杂性科学的研究表明,复杂系统的稳定性不依赖于单个要素的性能,而依赖于系统的架构设计。阵法的“先胜”逻辑,本质上就是通过合理的架构设计提升系统的稳定性与鲁棒性,这与复杂系统理论的核心观点高度契合,进一步证明了先胜逻辑的通用性。
(三)形名法则的延续性
阵法的运转,核心在于“形名”——统一的信号与指令体系。古代靠金鼓旌旗统一行动,现代靠制度规范、通信网络、数据链路实现协同。技术载体不断升级,但“统一信号、标准指令、高效传导”的协同法则从未改变。
从这个意义上说,当代各类系统的内部通信机制,本质就是现代版的“形名”。没有通畅的形名体系,再完善的单元划分也无法形成合力,这一点古今同理。例如当代信息化战争中,各军兵种的协同作战依赖于统一的数据链和通信标准,如果数据标准不统一,空军的雷达情报无法传递给陆军,陆军的呼叫支援无法传递给海军,再先进的武器装备也无法形成合力,这与古代军队没有金鼓旌旗就无法统一进退的逻辑完全一致。数字时代的“形名”已经从简单的声、光信号升级为复杂的通信协议、数据标准,但核心功能仍然是确保协同的一致性,形名法则的内核从未改变。
四、多维落地:阵法思想的当代应用场景
基于上述底层逻辑,古代阵法的思想内核可向当代多个领域迁移,在不同层面体现其组织价值。这种迁移不是对古代阵法形制的复刻,而是对其底层逻辑的适配性运用,是传统兵学智慧与当代实践的创造性结合。
(一)国家治理维度:巨型组织的阵法构建
国家治理体系本身就是一套规模最庞大的“广义阵法”,其复杂程度远超古代任何一支军队,对组织协同的要求也更高。阵法思想为巨型国家治理体系的建设提供了清晰的参照框架。
中枢决策机构是整个体系的“阵眼”,承担统筹全局、发布指令的核心职能;各部委、各级地方机构是分层级的“分阵”,各自承担对应领域的治理功能;政令传导机制与政务信息系统,就是这套巨型阵法的“形名”体系,保障指令上下贯通、执行协同一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国一盘棋”的优势,本质上就是这套巨型阵法的优势:中枢决策高效统一,各单元职责清晰,形名体系通畅,能够快速调动全国资源完成重大任务,这正是阵法“整体合力大于个体之和”逻辑的体现。
这套治理体系的效能高低,恰恰契合阵法的评判标准:单元权责是否清晰,政令传导是否顺畅,整体是否形成合力而不互相掣肘。借鉴阵法“先胜而后求战”的思路,治理工作的重点不在于临事仓促应对,而在于提前优化组织架构、理顺权责边界、打通信息壁垒,让整套体系本身具备稳定高效的运行能力,这正是组织层面的“先胜”建设。近年来我国推动的“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建设,本质上就是这套巨型阵法的“优化升级”:通过明确权责边界提升单元效能,通过数字政务系统打通信息渠道,最终提升整个治理体系的运行效率,这正是阵法思想在国家治理领域的生动实践。
(二)战术单元维度:小微团队的阵法效能
现代特战小队、应急处置小组等小型战术单元,是阵法思想最直观的当代体现。这类小型组织的特点是规模小、任务环境复杂、对协同效率要求极高,与古代小型战阵的应用场景高度相似。
一支数人至十数人的特战小队,指挥员为阵眼,侦查、突击、掩护、通信、医疗等岗位为不同功能单元,手势、暗号、单兵通信设备就是小队的“形名”系统。人员数量虽少,但分工明确、配合严密,每个单元各司其职、彼此掩护,整体作战效能远大于同等数量的零散个体。例如美军的海豹突击队小队,通常由10人左右组成,每个成员都有明确的分工,经过长期的协同训练形成了高度的默契,其作战效能能够远超规模更大但协同不足的敌方部队,这正是阵法“小而精”编组逻辑的体现。
这种编组逻辑,与古代小型战阵的设计思路一脉相承:不追求人数多寡,而追求单元搭配的合理性与协同的流畅性,通过有序编组实现战斗力的倍增。延伸至商业领域,项目团队、攻坚小组的搭建,同样遵循这一逻辑——合理的角色分工、通畅的内部协同,就是团队层面的“阵法”。互联网企业的“敏捷开发”团队,通常由产品经理、开发工程师、测试工程师、运维工程师等不同角色组成,角色清晰、协同高效,能够快速迭代产品,其本质就是商业领域的小型战阵,通过合理的编组实现效能的最大化。
(三)工程系统维度:技术体系的阵法逻辑
阵法思想的普适性,甚至可以延伸至非人类的技术系统之中,所有模块化、协同化的技术体系,其底层都暗合阵法的组织原理。笔记本电脑的硬件体系便是典型例证。
CPU是整套系统的“阵眼”,承担运算调度的核心职能;显卡、内存、硬盘、电源等部件是独立的功能单元,分别负责图形处理、数据存储、能量供给等不同任务;主板总线与控制电路则是系统的“形名”通道,负责信号传输与协同调度。单独的CPU、单独的硬盘都无法实现完整的计算功能,唯有按照合理的架构组合在一起,在统一调度下协同工作,才能释放完整的系统性能。如果硬件搭配不合理,例如高性能CPU搭配低性能内存,或者总线带宽不足,就会出现“木桶效应”,整体性能被短板部件限制,这与古代阵法中某个单元能力不足会拖累整个阵形的逻辑完全一致。
硬件的选型匹配、架构设计、功耗调配,本质上就是技术层面的“建阵”过程;系统调试优化完成、稳定运行,就是技术系统的“先胜”状态。这一逻辑同样适用于更复杂的工业系统、数字系统。例如我国的C919大飞机项目,涉及数百万个零部件、数百家供应商,整个项目的管理体系本质就是一套“阵法”:项目指挥部是阵眼,各个供应商、各个研发团队是功能单元,项目管理系统、通信体系是形名通道,只有所有单元协同一致,才能完成如此复杂的系统工程。从这个角度看,阵法思想为复杂技术系统的架构设计与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思维参考。
五、当代迁移的基本原则与边界
阵法思想的当代运用,不是对古代形制的生硬照搬,更不是概念的牵强附会,必须恪守清晰的原则与边界,方能避免流于玄虚,真正发挥价值。如果脱离具体场景盲目套用,不仅无法发挥其价值,反而会陷入形式主义的误区。
第一,坚持取理弃形,不复古制。
当代运用阵法思想,核心是借鉴其组织逻辑与先胜理念,而非复刻雁行、方圆等具体队形,更不能将演义中的玄学阵法套用于现实场景。只抽离底层规律,不套用外在形式,是古为今用的基本前提。例如国家治理借鉴阵法思想,是要借鉴其“中枢统筹、单元协同、信息通畅”的逻辑,而不是真的按照古代阵法的队形来设置政府机构;企业团队借鉴阵法思想,是要借鉴其“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编组逻辑,而不是让员工按照古代战阵的方式排队办公。如果执着于外在形制的复刻,本质上是对古代阵法思想的异化,违背了古为今用的初衷。
第二,坚持先胜为本,不务虚形。
阵法的终极目标是提升胜率、放大效能,而非追求形式上的整齐花哨。当代各类组织借鉴阵法思维,落脚点必须是实实在在的体系能力提升,避免为了套用兵法概念而做表面文章,陷入形式主义误区。例如有些企业为了蹭“兵法管理”的热度,盲目照搬所谓的“阵法管理模式”,设置了很多华而不实的部门和流程,反而增加了内部沟通成本,降低了运行效率,这就是典型的“务虚形而忘本质”。借鉴阵法思想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以提升组织效能为核心目标,所有的体系建设都要服务于这一目标,不能为了概念好看而做无用功。
第三,坚持因境适配,不生搬硬套。
不同领域有自身的客观规律,军事领域的阵法逻辑迁移到治理、商业、技术领域时,必须结合领域特性做适配转化。兵法提供的是思维方法与底层参照,而非可以直接套用的标准答案,需因地制宜、因事制宜。例如军事领域的阵法强调绝对的服从和统一的指挥,这种逻辑迁移到企业管理时,就需要适配商业领域的创新需求,在保持协同的同时给创新单元足够的自主权;迁移到学术研究领域时,更需要尊重学术研究的自主性,不能用军事化的管理方式要求科研人员。不同领域的组织目标不同,运行逻辑不同,阵法思想的运用方式也必然不同,只有结合具体场景灵活调整,才能真正发挥其价值。
六、结语
研究古代阵法,从来不是为了让现代人重新列队演阵,而是为了从古老的兵学智慧中,提炼出跨越时代的组织方法论。《孙子兵法》作为中国古代兵学的巅峰之作,其价值早已超越军事领域,成为一座包含组织哲学、成事智慧、战略思维的思想宝库。
《孙子兵法》留给后人的,不只是战场上的制胜之术,更是一套关于体系建设、力量聚合、理性成事的普遍智慧。阵法的外形会随时代淘汰,但“聚合单元、中枢统筹、信息协同、先胜后战”的底层逻辑,在任何时代都具有鲜活的生命力。无论是治理巨型国家、运营大型企业,还是搭建技术系统、管理小型团队,我们都能从阵法思想中获得启示。
取阵之理,不取阵之形;承其智,不泥其迹。将古代阵法的思想内核,转化为当代组织建设、系统优化的思想资源,既是对传统兵学的创造性传承,也是让古老智慧服务当下的切实路径。于《孙子兵法》研究而言,这既是一片值得深耕的领域,也是传统典籍实现当代价值的应有之义。未来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拓展阵法思想的应用场景,结合当代组织理论、复杂系统理论等学科成果,构建更具操作性的应用框架,让古老的兵学智慧在当代社会焕发更大的生命力。

「附记:本文研究思路、立论体系、“《孙子兵法》阵法思想的当代应用价值”的阐释均为原创。写作过程使用 AI 辅助整合文字段落,初稿完成后经本人逐句核验、调整逻辑、删改修饰,所有内容最终由本人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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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桑玉辉先生研习《孙子兵法》的原创成果,文中核心定位体系为作者原创观点,全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国际版权公约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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