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传统社会的基层治理中,乡约曾是一种极具生命力的自治规范。它既非朝廷律令,也非宗族家法,而是由乡民共同商议、自愿遵守的公共契约。从北宋吕大钧兄弟创制的《吕氏乡约》,到明代王阳明推行的《南赣乡约》,再到清代各类乡村规约的广泛流传,乡约传统绵延近千年,在劝善、互助、教化、维护公共秩序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今天,当我们思考如何激活社区文化治理的内生动力时,重新审视这份历史遗产,或许能获得有益的启示。
传统乡约的核心精神,可以概括为“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短短十六字,涵盖了道德提升、行为规范、礼仪教化与邻里互助四个维度。以《吕氏乡约》为例,它规定乡人每月集会一次,共同学习道德规范,表彰善行,批评过失。这种定期聚会的机制,实际上构建了一个微型公共空间——在这里,乡民不再是孤立的个体,而是通过相互监督与鼓励,形成了一个道德共同体。劝善不是空洞的说教,而是通过具体事例的分享与评议,让善行获得公共认可,让过失得到善意规劝。这种正向激励与温和规训相结合的方式,远比单纯的惩罚更能深入人心。
互助是乡约的另一重要功能。传统乡村社会以农耕为主,个体家庭面对天灾人祸时常力不从心。乡约中“患难相恤”的条款,规定了乡民在遭遇水火、盗贼、疾病、死丧等困难时,应当相互扶持。这种互助不仅仅是情感上的慰问,更有具体的物质支持与劳力分担。例如,有的乡约规定,遇到贫困家庭无法安葬亲人时,同约之人要共同出资帮助;遇到孤寡老人无人照料时,邻里要轮流送饭。这种制度化的互助,既减轻了政府的救济压力,也增强了社区的凝聚力。现代社区中的志愿服务、邻里守望、应急互助,其实都能从传统乡约中找到原型。
教化是乡约最突出的文化功能。传统乡约往往与乡村学校、社学、书院相配合,承担着道德启蒙与礼仪教化的任务。乡约的宣讲内容多取自儒家经典,但又不拘泥于经典本身,而是结合日常生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例如,明代一些乡约规定,每月朔望之日,乡约正副要召集乡民,宣讲《圣谕六言》或《孝经》节文,并解释其中与日常行为相关的道理。这种教化不是高高在上的训诫,而是通过故事、比喻和身边事例,让道德准则变得可感可触。当下社区文化教育中,如何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转化为居民听得懂、愿意听的内容,传统乡约的宣讲方式值得借鉴。
在维护公共秩序方面,乡约也发挥了独特作用。乡约通常包含对公共事务的约定,如保护水利设施、维护道路桥梁、禁止随意砍伐山林等。这些约定由乡民共同制定,自愿遵守,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如罚银、罚粮、取消参与集会资格等。相比官府律令,乡约的约束力主要来自舆论压力和集体认同,而非外在强制。这种自我管理的方式,成本低、效果好,且能有效避免官府力量不足导致的治理真空。现代社区治理中,居民公约、楼道公约、文明养宠公约等,本质上都是乡约传统的当代延续。关键在于如何让这些公约真正来自居民的需求与共识,而非自上而下的要求。
当然,传统乡约诞生于农业社会,其历史条件与今天有着根本不同。在推进社区文化治理的过程中,不能简单地照搬古制,而应当遵循法治、自治、文明和公益四项原则,实现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法治是当代社区治理的底线。传统乡约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准法律”的功能,但其制定过程往往依赖乡绅权威,缺乏现代法治的民主程序与权利保障。今天的社区公约,必须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制定,不得侵犯居民的基本权利。同时,法治也意味着社区治理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不能以人情代替规则,不能以多数人的意愿压制少数人的合法利益。乡约传统中“过失相规”的善意,应当转化为法治框架下的理性沟通与依法调解,而非道德绑架或群体压力。
自治是社区治理的核心。传统乡约最大的价值在于其自治精神——乡民自己商议、自己执行、自己监督。现代社区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的基本单元,应当充分发挥居民的自主性。社区文化活动的策划、社区公约的制定、社区公共事务的决策,都应当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实现。社区工作者和政府部门的角色,不是替代居民做决定,而是提供平台、资源与专业支持,帮助居民提升自治能力。例如,可以借鉴乡约的定期集会制度,建立社区议事会、居民恳谈会等机制,让居民在公共讨论中形成共识,在共同行动中培养归属感。
文明是社区文化治理的目标。传统乡约致力于提升乡民的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这一目标在今天依然适用。不过,现代社会的文明内涵比古代丰富得多,除了传统的伦理道德,还包括法治意识、环保理念、公共精神、科学素养等。社区文化教育应当与时俱进,既要传承孝老爱亲、邻里和睦的优良传统,也要培育尊重差异、包容多元的现代品格。同时,文明建设需要具体载体:社区图书馆、文化讲堂、亲子活动、节日庆典等,都是润物无声的教化平台。关键是要有持续的内容供给和专业的活动设计,让居民在参与中感受文化的力量。
公益是社区文化治理的底色。传统乡约中“患难相恤”的互助精神,本质上就是公益精神的体现。现代社区虽然公共服务体系日益完善,但政府力量毕竟有限,很多细微的、个性化的需求仍然需要居民之间的互助与志愿行动来满足。社区可以培育各类公益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如邻里互助队、环境守护队、文化导览队等,让有余力的居民发挥特长、服务他人。公益不是单向的施舍,而是双向的滋养——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志愿者自身也获得了价值感与社会连接。
传统文化进入社区,不能只是贴标签、挂横幅,而需要扎实的组织能力、专业的课程设计和浓郁的公共服务意识。组织能力意味着要有一支懂社区、懂文化、懂策划的工作队伍,能够把传统文化资源转化为社区可用的活动项目。课程设计意味着文化活动要有体系、有层次,不是一次性的热闹,而是持续性的浸润。比如,可以把传统节庆做成系列课程,将春节的团圆、清明的追思、端午的爱国、中秋的和谐分别与社区主题结合;可以把传统手工、戏曲、诗词等引入社区课堂,让居民在体验中感受文化之美。公共服务意识则要求社区工作者始终保持服务心态,尊重居民的主体性,把“我要给你什么”变成“你需要什么,我来帮你实现”。
从乡约传统中,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一份古老的社会契约,更是一种生生不息的公共精神。它提醒我们,社区治理的根基在于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与责任,在于共同认可的价值与规则。当代社区文化治理,既不能脱离传统,也不能固守传统。在法治的轨道上,以自治为动力,以文明为方向,以公益为底色,让传统文化在社区生活中焕发新的生命力——这是一项值得用心经营的事业。
作者:李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