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帜》杂志2026年第6期“特别策划”栏目聚焦“讲好高质量党课”这一主题,从理论阐释、实践分享、案例解析、党员反馈等4个侧面,力求为各级党组织书记提供可学可鉴的思路与方法。本篇是其中一篇专访,希望能为大家讲好党课带来启发,也欢迎关注即将出版的《旗帜》杂志第6期,获取更多精彩内容。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可以这样讲
——访司法部法治督察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王晓光
记者:按照学习教育有关安排,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在“七一”前后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讲专题党课。您如何认识这堂党课的意义?
王晓光:中央和国家机关是践行“两个维护”的第一方阵,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初一公里”。在“七一”前后讲专题党课,既是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学习教育的既定内容,也是巩固提升学习教育成效的有力举措,具有特殊意义和政治生活仪式感。
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思想引领——党支部书记熟悉本支部党员的所思所想,能够联系思想实际,系统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有针对性地讲解“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问题纠偏——党支部书记熟悉本部门业务,能够联系工作实际,针对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以身边人讲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推动落实——通过党课促进党员把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本部门本系统有效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记者:为讲好本次党课,备课过程中您做了哪些调研?这些调研如何影响了您的选题?
王晓光:讲好党课要把党中央精神和基层实际“两头”都吃透。我是从事法治督察工作的。法治督察是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开展的法治监督检查,目的是督促、推动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了讲好这次专题党课,我做了四个方面的调研。
案头研究。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从法治视角剖析学习教育中的正反面典型案例。
网络调研。利用法治网分析近年来发生的涉及公权力运行使用的社会热点事件,组织撰写法治观察。
座谈调研。今年5月,全国法治督察工作专题培训班期间,我通过召开小型座谈会、课余时间同老师和学员交流,探讨如何在法治督察中树牢正确政绩观。
实地调研。到浙江省义乌市学习“义乌发展经验”,实地调研法治对义乌高质量发展的服务保障作用。
通过调研我发现,大家普遍认为,法治与正确政绩观具有内在联系,但还需要把两者抽象、深奥的关系说透彻、讲具体;法治督察工作有力贯彻和体现了正确政绩观,推动了领导干部依法办事,但还需要进一步总结实践经验,完善工作机制,更好发挥法治督察在促进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中的作用。基于此,我确定党课主题为“在法治督察中自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
记者:这个选题切入口既扣题又紧密结合业务工作。那么,党课的整体结构应如何搭建?
王晓光:我准备从三个部分来讲。
第一部分,从理论层面,阐述法治与正确政绩观的内在关系。主要考虑是,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要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而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其核心要义与这一总要求高度契合,两者理论同源、价值同向、制度同构、实践同频,相辅相成、内在统一。
第二部分,从法治督察的主体视角,谈如何在法治督察工作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牢牢把握法治督察的政治属性,做到立党为公;推动依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到为民造福;遵循客观规律开展督察,做到科学决策;坚持减负与增效相统一,做到真抓实干。
第三部分,从法治督察的对象视角,谈在法治督察工作中如何促进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选题谋划阶段,围绕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情况,选择具有普遍意义和撬动效应的“小切口”,作为督察重点内容。实地督察阶段,聚焦领导干部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督察整改阶段,推动问题彻底解决的同时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记者:您的党课框架逻辑清晰、层层递进。能否结合一个真实案例,谈谈如何把正确政绩观与法治督察的具体业务结合起来?
王晓光:在法治督察中我们发现,某市城管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记分管理评定办法》,要求各区县城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季度交通违法3次及以上的701台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予以清退,不允许在该市范围内从事建筑垃圾运输。该市各区县城管部门按要求立即开展清退工作,引发了很多车主的申诉、投诉、信访等。
该案主要涉及三方面问题。一是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评定办法》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除法律、法规、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的规定;也违反该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将“除名”措施从运输企业扩大适用于具体车辆,并忽略了整改程序,要求直接清退。二是违反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评定办法》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制定过程中未公开征求意见、未经合法性审核、未依法报备,并在出台后应当向社会公开却标注“不予公开”。三是存在“一刀切”简单粗暴执法。许多车主反映,有关部门没有给车主留足申诉、核实有关违法情况的时间,就作出处罚决定,甚至有些车主是驾驶自家轿车违反交通法规,也被统计在违法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中。在督察反馈问题后,该市废止《评定办法》,并根据企业意愿和车辆条件,恢复运输资格。
选择这个案例,是因为从政绩观角度来看,该市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在科学决策等方面有偏差,随意决策、任性用权,方法简单粗暴,侵害了人民群众权益。从法治督察发现的许多反面典型案例来看,领导干部不依法办事,背后往往是政绩观偏差。而政绩观偏差,又与权力任性滥用高度关联,通常表现为违反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超越法定权限、不履行法定职责。
因此,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在法治之外、更不是在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记者:感谢您的分享。通过反面典型案例,我们深刻感受到政绩观错位危害甚巨,如果放任下去,最终会损害党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根基。最后,请用简短的话总结您准备这堂党课的心得体会,并给其他党支部书记一条“可复制”的建议。
王晓光:党课姓“党”,讲好党课,说到底是用心把政治和业务结合好,把身边的真实案例讲透,把大道理落到具体事上。
如果要给一条建议,那就是——不怕讲“小”,就怕讲“空”。选一个业务中的小切口,挖深、讲实,比面面俱到讲更有效、更管用。
来源:旗帜微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