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有关委员会的决定

  按照民政部《关于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民函〔2022〕18号)要求,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7月18日会议决定:

  2019年7月1日撤销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胡氏文化发展委员会;

  2021年3月30日撤销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医易同源传承与创新委员会;

  2021年3月30日撤销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张氏发展委员会;

  2021年4月28日撤销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国学传承委员会;

  2021年4月28日撤销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易直帮文化委员会;

  2022年5月16日撤销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张挥文化委员会;

  2022年5月31日撤销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文化传播委员会;

  2022年5月31日撤销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文脉艺术委员会;

  2022年5月31日撤销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文化艺术委员会;

  2022年5月31日撤销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法律专业委员会;

  2022年5月31日撤销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音乐艺术委员会;

  2022年5月31日撤销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文教发展委员会;

  2022年5月31日撤销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诗词传承发展委员会;

  2022年5月31日撤销老子道德思想创新与实践委员会;

  2022年5月31日撤销珠宝玉器文化委员会。

   以上委员会原主任、副主任、执行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等职务相应免去,从撤销之日起不得以我会名义开展任何活动,监督邮箱:contact@tcpc.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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